聿合知识产权团队

一、专利业务

1、专利申请至专利权终止的全程代理业务

包括申请前国内外数据库的检索与分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提交、补正、答复审查意见、专利法律状态的查询以及专利年费的监控及缴纳等全程代理业务。

2专利复审

     若某件对企业特别重要的专利,经过审查被驳回。则可为企业提供专利复审请求服务,为企业在复审程序中争取专利授权的机会。 

    1复审程序简介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复审决定类型 

复审请求最终做出的复审决定类型有如下几种: 

①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驳回决定。 

②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③专利申请文件经过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做出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有关的案卷返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 

3)专利复审的意义 

通过专利复审程序,可以使该专利有重新获得授权的可能。 

4)专利复审的流程 

提出复审请求、前置审查、合议组审查、复审决定。 

 3专利无效宣告

当事人若被告专利侵权后,可针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将无效宣告作为一种抗辩手段。或者,企业在研发或市场过程中,为规避侵权风险,针对相关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若涉案专利被无效,则为自己的研发或者市场开拓扫清了障碍。 

为企业提供此类服务,既可以帮助无效方针对他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服务,也可以从被无效方的角度协助维持被无效方的专利权利。 

1)无效宣告程序简介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的作用 

3)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 

撰写无效请求书、准备无效请求证据、参加合议组口头审理、无效决定。 

4专利信息分析

专利信息分析流程一般包括前期准备、数据采集、专利分析、完成报告和成果利用5个阶段。其中,前 4个阶段包括成立课题组、确定分析目标、项目分解、选择数据库、制定检索策略、专利检索、专家讨论、数据加工、选择分析工具、专利分析和撰写分析报告等环节。

有些环节还涉及多个步骤,例如专利检索环节包括初步检索、修正检索式、提取专利数据 3个步骤。另外,在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中可根据需要加入调研环节。对于需要进行中期评估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实施流程的中期阶段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应当将内部质量的控制和管理贯穿始终。

5、专利的侵权分析、侵权风险分析服务

1)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界定。需要根据现有的资料信息对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初步概括,并对产品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产品类别进行简单分析、归类

2)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根据产品的技术领域和类别,并采用现有的数据库系统根据构建的检索式进行专利数据检索,得出检索结果。

3对检索得出的目标专利进行法律状态分析。通过调查分析,对目标专利的权利状态如有效、无效、终止等进行判断,并给出相关依据,找出尚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进行后续的侵权分析。

4采用专利撰写或分析中的方法对产品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分析,列出本技术方案所包含的所有技术特征,进一步分析。

5)对该产品进行专利侵权分析。找出有效专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根据全面覆盖的原则,判断本产品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拟分析的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6 第三方公众意见服务 

     若竞争对手的某项暂未授权的专利一旦授权,会对企业发展造成一定阻碍,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在专利审查阶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第三方公众意见,结合相应的证据指出该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之处,从而阻止该专利顺利获得授权,保障企业权益。 

我方可以为企业提供该项专业服务,针对涉案专利进行检索、分析指出其不符合授权条件之处,以说服审查员采纳相关建议。 

 1. 第三方公众意见的含义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专利审查指南中对公众意见的处理做了如下规定: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即: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都可以第三方公众意见的形式,结合相应的证据、理由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出该专利中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内容,为审查员在实质审查程序中提供可参考的意见。 

2. 第三方公众意见的作用 

对于竞争对手的已授权专利,可以以无效请求的方式将对手专利全部或部分无效掉,从而对竞争对手予以一定程度的打击。 

当竞争对手的专利尚未授权时,还可以通过检索相关的现有技术,对其专利的可授权性表示质疑,并以第三方公众意见的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的意见和证据,从而影响该案件的授权结果。 检索到的现有技术对最终的结果起到关键性作用。 

3. 服务流程 

文献检索分析、公众意见撰写、审查状态监控 

7侵权调查取证和专利诉讼

专利的侵权调查、取证与专利侵权纠纷的应诉、专利侵权行政查处和其他法律诉讼业务。 

8、中国专利奖申报辅导服务

可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专利奖申报辅导服务。

1.中国专利奖简介 

中国专利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设立,自1986年开始设奖,是我国专利领域唯一的国家和国际级别的奖励。 

中国专利奖目前是一年一届,之前一直只分为金奖和优秀奖;2018年开始新增加中国专利银奖6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2.评审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3.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想申报中国专利奖的企业需找推荐单位将自己公司的拟参评专利推荐给专利局。推荐单位有:院士、部委、行业协会和各地知识产权局。  

4.申报流程:  

每年3月底4月初专利局发布当年的专利奖申报通知,然后4月中下旬各企业需确定推荐单位—5月中旬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5月下旬推荐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9涉外专利业务

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培训及全程代理服务,巴黎公约途径的国外专利申请的全程代理服务。

 

商标业务

商标的申请、纠纷和诉讼业务

包括商标注册咨询、商标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商标的异议、复审;商标的许可、转让及相关诉讼业务。

1、国内商标法律服务

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转让、续展、许可备案、质押登记、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异议、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及各类答辩等。解决相关的确权、维权纠纷,帮助客户顺利取得并维护权利;复杂疑难案件,可提供综合性和针对性方案,采取多重法律程序,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2、涉外商标法律服务

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提供境外商标保护的综合方案根据客户实际经营需要,进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逐一国家、联盟地区商标注册。可以为客户提供涉外商标查询、注册、转让、续展、许可备案等常规服务,还可以进行涉外各类型的商标司法维权

3、商标战略规划服务

 

根据客户的实际经营需求及国内外发展规划,协助企业建立符合商业发展需求的品牌体系架构,实现商标规范化使用、管理,帮助企业实现经营发展与商标确权的协调前进,防范市场经营风险。 

4、商标法律顾问及监测服务

为企业提供商标、维权信息的全面管理,提供商标事务的日常咨询进行指导,为企业商标法律事务提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可对重点商标、重点竞争对手进行商标监控,从源头上实施防控,打击侵权,帮助企业加强品牌维权保护。

 

、著作权相关业务

包括计算机软件查询、登记,作品著作权、汇编著作权等的查询、登记,著作权权利转让、许可、继承,著作权侵权纠纷及诉讼业务。

 

、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业务

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保护诉讼业务,有一定影响字号保护诉讼业务。

 

、其他技术类知识产权争议

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和保护业务,植物新品种保护业务。

 

 

六、企业知识产权专项服务

1.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贯标辅导业务

帮助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帮助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承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业务。

2.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包括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台账;评价分析库存知识产权,作出知识产权资产处置报告;定期在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和培训。